本月15日左右征明年养路费可就近缴纳

2007-12-6 9:40:46   华商报   草忘忧   剧澜

  本月15日左右将开始征收2008年养路费◎我省车辆可在省内任一市、县的任一网点缴纳2008年养路费◎新车第一次缴纳养路费,必须到车辆所在地的征管所缴费

 

  从本月起,2008年陕西省机动车养路费的征收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对每辆车的车主或所属单位来说,这无疑是件大事。就明年养路费的征收管理办法,记者采访了西安市交通征费管理局征管科的尹科长。

 

  全省联网征费车主可就近缴费

 

  据尹科长介绍:目前养路费全省联网征费系统已经开通,归属我省境内的所有车辆可到省内任一市、县的任意网点缴纳2008年养路费。这意味着,一些经常在西安市行驶,但却属于省内其他市、县的车可以就近在西安市缴纳明年的养路费。同样,常在省内其他地市跑的西安市的车,也可以就近缴纳明年养路费。

 

  全省联网征收将极大地方便车辆使用者。不过,对于新购买的车辆而言,首次缴纳养路费还是必须到车辆所在地的征管所缴费。也就是说,在西安新上牌的车必须在西安市缴纳养路费。其他市、县的也是如此。

 

  月中开始征费优惠幅度可能提高

 

  一般来说,我省新一年养路费的征收工作都是在12月份进行的。尹科长表示,明年养路费征收也将于本月15日左右正式开始,预计几天内,省交通厅就会下发关于征收明年养路费的文件。此外,尹科长还透露:去年在征收养路费时,对于一次性缴纳了全年费用的车主曾给予4%的价格优惠。而征收明年的养路费时,优惠幅度将会做出调整,据估计可能会有所提高。

 

  带齐手续注意时间期限

 

  对这个月刚买车的人来说,不仅要缴纳明年的养路费,还要缴纳本月的养路费。因为,从购车当天起,就已经开始计算养路费。根据规定,车辆所有者应该以购车发票上显示的日期为起始的五日内前往交通局征管所缴纳养路费,如果超过时间期限,征管部门将按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五的比例收取滞纳金。

 

  尹科长提醒刚买车的人:首次缴纳养路费,一定要带齐车辆相关手续,这些手续主要有购车发票、附加税完税证明、车辆产权证、车辆行驶证以及车主本人的身份证,而且所有手续都必须携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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