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寄来机动车违章罚款单

2008-3-31 9:20:04   文章来源:都市晨报   责任编辑:杨磊   作者:霍雷

  前天下午,住侯山窝的史先生收到一张河南兰考寄来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书》,上面显示史先生的车辆经过310国道兰考路段时超速,让其汇80元的罚款。昨天早晨,史先生到我市交巡警部门询问后证实,这张罚单是假的。


  史先生告诉记者, 29日下午,他收到河南兰考县交警大队寄来的罚款单,上面打印的数字显示,2008年2月29日,他的车辆经过310国道兰考段时,车辆在限速50公里的路段上超速40%,所以罚款50元,再加上30元的照相费,总共需要缴纳80元罚款。记者看到,这是一张由电脑打印的通知书,上面还有史先生家轿车的照片,下面的落款是河南省兰考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室。史先生说,2月29日他父亲确实开车经过上述路段,但并没有超速。


  据鼓楼交巡警大队刘教导员介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的规定,机动车在外地有违法行为的,应通过车牌核发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转寄罚单,因此可以证明史先生收到的是份假罚单。


  同时,刘教导员还提醒,在接到这样发自外地的罚款通知单时,切不可盲目汇款给对方,首先要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咨询,辨别罚单的真伪,然后再在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处理有关交通违法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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