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机动车维修企业记分考核管理办法》出台

2008-11-5 12:06: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杨磊   作者:佚名

  为加强我省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近日,省交通厅运管局制定了《江苏省机动车维修企业记分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原《江苏省汽车维修企业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记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废止。


  该《办法》要求县级以上道路运管机构对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的违规经营行为实施记分,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把记分情况录入“江苏运政在线”。记分考核周期为一年,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每个周期期满后,维修企业对违规行为按规定接受处罚并按要求整改完毕的,该周期内相应违规行为的记分分值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否则自动转入下一个周期。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累计分值满24分的维修企业列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要求其立即整改到位,并取消企业当年的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发表评论:  您的留言字符数量还有个字符          查看全部评论

  


关于本站 | 客服中心 | 会员服务 | 车博通 | 广告投放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举报/版权投诉 | 企业入口
地址:徐州市淮海东路133# 东升写字楼509,515  邮政编码:221000 邮箱:xzqc.net@qq.com 电话:0516-83730629
版权所有:徐州汽车网 苏ICP备05040974号 Copyright © 2004 - 2008 ITI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新闻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
购车咨询 广告投放 客服中心 新闻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