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执法竟开“霸王车”

2008-11-6 10:55:39   文章来源:徐州日报   责任编辑:杨磊   作者:佚名

 

  喷有“云龙市容与城管执法”字样的白色面包车,用 “保持车距随时停车”的字牌挡住了后车牌,在快车道上一路急速行驶,市民投诉时反映说,车一开过,目击市民议论纷纷:到哪里执法这么急?执法就可以开“霸王车”?


  超车记下“霸王车”车牌


  11月3日,市民杨先生来电反映,当日下午3时许,他和朋友去宣武市场进货,在沿建国东路由东向西行驶时,突然发现一辆白色面包车从他的车旁急速驶过,后车牌被“保持车距随时停车”的蓝底白字牌遮住。身旁的朋友说,好像是一辆“云龙城管的车”。


  到哪里执法这么急?为何要把后车牌挡上?带着疑惑,杨先生一加油门,超上了这辆白色面包车,发现车门上喷有蓝色的“云龙市容与城管执法”字样,前车牌是苏C37931。


  执法车后牌被遮挡


  为了核实市民的反复投诉,11月5日中午,记者来到云龙区市容与城管执法局,想看看是否能发现市民反映的车辆。


  尽管保安盘问甚紧,记者还是设法“混”进了该局大院,发现院内停着不少机动车及电瓶车,其中有好几辆是喷有“云龙市容与城管执法”的白色面包车,但未见苏C37931。记者来到白色面包车苏C37390车后,果然发现了问题:后车牌上用一黑色橡皮筋套上了“保持车距随时停车”的字牌,掰开才能看到里面的后车牌。


  未按规定悬挂车牌违法


  记者从市交巡警部门了解到,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不得在机动车号牌上加装透明隔膜框等设备。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如违反,将扣3分并罚款200元,严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这其中,并没有赋予执法车辆特别的权利,任何车辆都必须遵守该规定。


  市交巡警部门说,遮挡车牌除违反国家法规外,更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助长了司机不被电子警察记录违章的侥幸心理,逃避交通处罚,导致交通秩序混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目击者无法提供车号线索,给警方侦破案件带来极大难度。对于这种行为,警方将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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