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乘坐出租车需付1元燃油附加费

2007-11-5 9:05:00   新华网   草忘忧   苏万明

  由于油价提高,青岛市日前启动客运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办法,决定从11月5日零时起,出租车每客运车次增收1元的燃油附加费。

  根据发改委的成品油调价通知,青岛市90号汽油的价格从每升4.45元提高到了每升4.86元。而根据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办法,当90号汽油(方案以90号汽油为代表品)零售价格上涨为每升4.52元至5.52元区间时,出租车可加收燃油附加费,具体标准为每客运车次1元,以保证运营者一定的收益。若油价回落至每升4.52元以下且稳定1个月以上时,取消加收的燃油附加费。

  目前,青岛市有关部门正在赶印增收燃油附加费的标贴和票据,在5日之前发到出租车司机手中。此外,为了补贴出租车司机的损失,青岛市还将对出租车司机发放补贴,具体的补贴数目正在商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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